“司法理念与办案技能提升”培训学习小结

作者: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褚建刚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紧张而充实的为期几天的培训结束了。我感慨万分!我庆幸自己能在市检察院周茂玉检察长的带领下参加这次由“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在浙江省绍兴市举办的为期一周的“司法理念与办案技能提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在这个培训班里接受实实在在的教育,也感觉是一种心灵的洗涤。在这几天的学习中,我深受各位专家和教授的悉心引领,零距离地感受着博士级、教授级、研究型的教育工作者的指导,感触颇深,受益非浅。可以说这是一个终身难忘的学习机会。下面我来对自己的培训做以下总结:

一、领略名师风采,徜徉知识殿堂 

五天时间里,我们学习了樊崇义老师的《刑事诉讼法贯彻情况》、卞建林老师的《检察权的配置》、谭秋桂老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王万华老师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程序法典制定》、陈刚老师的《信息化背景下侦查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万春老师的《刑诉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王守安老师的《检察改革与检察制度发展》、谢佑平老师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应对》、徐鹤喃《中国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的实践面向》、张智辉老师的《检察制度改革》等十门课程,内容广泛、生动,涉及到检察工作的多个领域,以上课程的学习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生活、学习均有较强的指导性与操作性。尤其是那些满腹经论、博古通今的教授学者,他们的授课生动有趣、旁征博引,通过大量生动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人豁然开朗、受益匪浅。

 、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  

教授们对于检察工作方方面面的讲解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他们的精彩生动的讲解,对于检察官正确把握时代脉搏、准确进行角色定位、深刻理解管理原理、灵活运用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管理方式,都有很大的帮助,对于我们以后在实际工作中想问题、做决策、抓执行都具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三、培养危机意识,强化学习理念  

知识在于更新,学习永无止境,不及时补充新知识就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终究会比时代慢一节拍。人,要像蓄电池一样不间断、持续的充电,才能不间断、持续地释放自身能量。作为一名县检察院的分管检察长,要及时把握社会发展趋势,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知识素养,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就是我这次参加培训的一些新的体会,虽然很肤浅但都是我的切身感悟。我要感谢组织给我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这次培训内容多,实间紧,加上我的领悟能力有限,肯定不可能完全掌握老师的授课,有的同志说我是学成归来,其实我只是学完归来,我也知道自己离学成还远得很,我将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来,并在工作中争取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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