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暨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引深“三比一创”活动,近日,太原市院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推进“阳光检察经”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阳光检察”工程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具体标准、责任分工、组织保障等。
总体思路是: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公开、公正、公信的本质要求,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争做“阳光检察官”、争创“阳光检察部门”、“阳光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察业务”为主要内容,不断打造升级阳光便民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创新检务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方位提升检察工作效能和品质。
主要目标是:通过推进“阳光检察”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实现“四个明显提升”,即:检务公开的广度、深度明显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履职形象明显提升,检察工作效能、品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明显提升,促进检察工作在争创一流的征途上迈出新的步伐。
此外,《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阳光检察官”、“阳光检察部门”、“阳光检察院”、“阳光检察业务”的具体标准及相关培育主体,部署了今年重点推进的10项具体工作及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