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共同维护省城良好的交通秩序,推动一流省会城市建设,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全院干警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绿色出行的先行者
自觉树立“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出行理念,自觉遵循“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公交的出行方式,减少交通拥堵,为广大市民作表率,为省城道路改造建设作贡献。
二、争做绿色出行的倡导者
通过绿色出行的实际行动,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方式。积极向群众和亲朋好友宣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意义,主动承担起绿色宣传的责任和义务。
三、争做绿色省城的建设者
以建设绿色省城为己任,把步行、骑自行车和乘坐公交作为缓解交通压力、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省城环境的有效行动,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勇当先锋、充当主力、争当建设绿色省城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