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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时间:2023-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促进检察教学科研与检察业务实践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国家检察官学院设立了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推荐及符合条件的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后确定。近日,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74个检察院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23—2025),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是山西省唯一一家入选的检察院。


今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国家检察官学院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三位一体”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积极开展检察课程开发和理论研究,积极打造特色检察工作现场教学点,积极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努力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高质量检察教育工作助推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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