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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晋源】检校合作,做好孩子共同的守护人
时间:2019-03-29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李“校长”法治讲堂开讲了! 

  ——检校合作,做好孩子共同的守护人 

  

 

  3月29日上午,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燕在晋源区实验中学开展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送法进校园活动。晋源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石永红、晋源区教育局政教科科长刘桂娥、晋源区实验中学校长闫俊文参加本次活动。

 

  

 

  晋源区实验中学校长闫俊文向李晓燕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并宣读《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晋源区实验中学“检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方案》。

  

  李晓燕作为法治副校长为学生带来《不负青春年华,拒绝校园欺凌》的法治课。从“灋”字谈起,围绕“法的来源、特征”、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案例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内涵、表现形式,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及自我保护等知识,教会同学们敬畏法律,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在遇到侵害时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做到行为有度。精彩的授课赢得师生们热烈的掌声。

  授课结束后,李晓燕一行走进学校食堂,参观了学校食堂后厨,包括加工间、烹饪间、配餐间、清洗间等,实地查看了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餐具消毒、食物的储备等工作情况。随后,在闫俊文校长的带领下又走进学生宿舍,详细介绍了宿舍的整体布局、学生住宿人数、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等。

  李晓燕强调,关爱未成年人不是一场“秀”,也不是一时之计。检察官要承担起法治副校长的责任,严格按照《“检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方案》的要求“检校合作”落地生根,使“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共同做好下一代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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