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自白书:心灵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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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9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真受贿、贪污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李真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河北第一秘”李真经济犯罪案,至此审结。看守所里的李真在向专案组如实坦白犯罪行径的同时,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反思。为表明悔罪心迹,他向专案组写了一份长达近2万字的题为《心灵的忏悔》悔罪书。不容忽视的是,悔罪书中除了阐述其悔罪的心态,也流有自我标榜的痕迹,套话、官话很多。建议读者在阅读本文时,要有批判的眼光看待李真犯罪行为和现象。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事业上我曾有过昨日的辉煌,可竟在一夜之间沦为了今天的阶下囚。此时我深为失去自由、亲人所痛苦,更为对党和人民犯下重罪而悔恨!

  我像所有同龄人一样,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从小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吸吮着人民的乳汁,从小学到大学最后走上工作岗位,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很多殊荣。自己也曾是一个热血男儿,青年时代常常和朋友、亲人们在一起谈理想、谈未来,忧国忧民,对社会上官僚腐败现象无比愤慨,万分怒视,心中暗下决心,当有一天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时,一定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己任,用自己的一腔热血报效祖国。

  在我事业成长的过程中,党组织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给予了许多关怀和培养,为我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和环境。我于1990年任秘书,1992年又改任政府办公厅秘书,1993年初,我成为了河北省历史上最年轻的省委办公厅秘书。在如此特殊的工作岗位上本应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机遇做好工作。但由于我缺少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对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理解得不深,领会得不好,逐渐养成了骄狂、自以为是的坏作风,并被官场上的阿谀奉承、不择手段的追逐名利等陋习所迷惑。这些阴暗的消极现象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逐渐萌生了一种迫切的功名欲望,还对自己的未来设计了一个所谓的发展蓝图,将来能成为一任封疆大吏或政府阁员。在这种强烈的功名思想驱使下,凭借领导对我的特殊信任,利用工作之便,广泛地建立密切关系,凡有求于我的人,只要认为应该帮助,即使由此给自己带来某种不利也都在所不惜地尽量给予支持,根本没想有些事是党内制度、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而认为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敢言敢为一定能在政坛上赢得一批坚定的支持者和人格上的“赞誉”,会对我未来的仕途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政治上的幼稚,确实也曾使我同河北的有些省、市级领导建立了极为信任的关系,当然也有相互利用的心理。凡我认为有可能的,都积极地给予支持。这种效果,使我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就越感重要,觉得我的作用无人可以替代,再加上渲染,我在河北政坛上竟成了一个神乎其神的人物了。

  我于1994年底被任命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1996年初到省国税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7年5月被任命为省国税局局长。本来荣誉的获取、权力的晋升是在同志们的高度信任、大力支持、党组织的亲切关怀和苦心培养下取得的,我理应万分珍惜,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而我却未能正确地对待、清醒地把握,反当成炫耀的资本并精心设计着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当被省委和总局均确定为省、部级后备干部后更感到春风得意,并在工作中充分暴露了思想及性格上的弱点,骄狂傲慢、主观臆断。更有甚之伴着权力和荣誉同时出现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触犯国家法律的事情。直到东窗事发,方噩梦初醒,但悔之已晚。

  入狱后经过极为痛苦的回顾,深思为什么自己从一个年轻有为的领导干部而沦为阶下囚呢?我认为首先应当是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对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灵魂受到了腐蚀。由于我同领导们接触较多,当看到某些高级领导台上讲的是慷慨正义之词,台下想的是升官发财之路,平时干的是肮脏龌龊的勾当。再加上一些官场中人那种麻木、自私、嫉妒,见领导阿谀奉承、待百姓趾高气扬、对工作得过且过等丑陋的劣性后,没能理智、正确地分析到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我们党在前进中的一小部分消极阴暗面,错认为这是党内的机体腐化,任何个人力量都无法扭转乾坤,不如权力在握之时极早做些经济准备,如真有不测也万无一失。现在深思,如党内同志都似我所想,那真要亡党亡国;但每一位共产党人都能洁身自爱,伸张正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的话,我们党的事业也一定能繁荣昌盛。我只想到蚁穴可以溃大堤,却忘了小川还可以汇江海。我深受党恩,非但不能清正廉洁,反而丧失信心,随波逐流。这正是铸成我今天大错的主要根源。

  其次是没有遵守好秉正无私、两袖清风的领导干部准则。这方面虽说我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然而随着自身权位的逐渐显赫,既被社会上阴暗腐败的消极现象所诱惑,又被根深蒂固的“功名道义”思想所左右,更被权力和胜利冲昏了头脑,致使出现了严重的违反法纪、凭借权力和影响贪图享受、奢侈腐化等问题。如:离婚后为了方便生活,我找到一个现役军人到家里长期照顾小孩和我;除在秦皇岛、承德、廊坊建立高档培训中心外,还在北京建了个极为豪华的小办事处,形式上为省局整体服务,实质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与有关领导和朋友交往方便。特别是凡有恩于我的人,只要求到我,为了知恩回报我都尽量地给予帮助,有时不计后果,甚至违反原则。最终是这种所谓的“豪情仗义”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再者是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当代的领导干部本应认真地研究、掌握国家的法律、政策,而我却忽视了其重要性,从没深入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只是局限在很一般意义上的了解,致使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许多犯罪事例,多数也知道不对,但根本没意识到是在严重地践踏法律。如果当初就能清楚地知道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如何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记得当初和个别高干子女、领导秘书交往时,看到他们吃、抽、穿、用极为豪奢,请客送礼非常大方,还有一些非常受人敬重的领导,他们的子女们也都在利用父亲的权力和影响,牟取暴利。我心中对这些既感到羡慕,又感到不平。我也掌握一定的权力,有相当的能力,需要一定层次的交往,又曾被许多人所“借用”,而收入水准对如此豪奢的消费只能是望尘莫及。既然他们通过权力和影响达到牟取私利的目的,我又何以不能?这种思想在我脑海中多次闪过,萌生了获取经济保障的想法。

  初次收受财礼时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而影响前程。记得我任秘书时,曾有位市领导前来汇报工作,顺便送给我两条中华烟等小礼品,想收但怕领导得知后批评,有些为难。对方已面有不悦,恰好司机进来却满不在意地收下了,我才顺手收下。一次在北京,李国庭以我在京联系面宽、需要花钱为由,送给我5000元人民币。我虽再三推辞,但在他的坚持下还是收下了。可事后又有所顾虑,觉得不大稳妥,于是把此事向领导做了汇报,领导让我退给他。可退钱时,李非常生气,流着眼泪说我这是瞧不起他,并由此产生了某些看法。这两件事对我的思想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认为当前请客送礼应坚决拒绝,但有一定权位或友谊甚深的人送礼值得考虑。因回绝后不但有可能会影响感情,而更重要的是由此可能会失去政治上的支持,收了这些人的礼,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出什么大事。这种思想逐渐导致我日后在收受金银首饰及巨额资金时都不能清醒地把握。我和前任秘书吴庆五在事业上曾风雨同舟、共同拼搏,他对我有知遇之恩。吴庆五告别政坛,下海经商,自然得到了我的大力支持。在妻子出国前夕,吴庆五提出给予经济资助,我当时只想到这是他对我一种情义的表达。但听到是笔巨款时,也确有惶恐的心理。他表明我们友谊甚深,此做法完全是表达感情,千万不要介意。听后我心想,以往曾给予过他很大支持,未来我与妻子的发展也还可以回报,心中坦然了许多。因此由衷地对他表达了感激后,就收下了这笔款子。经历此事后,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对金钱的欲望也明显增强了。现在细想,如果当初没有妻子出国的举动,我的犯罪也绝达不到今天的严重程度。接着陆续出现了李国庭(张家口烟草专卖局原局长)等人的经济支持。1994年底在妻子原打算出国前夕,李国庭到石家庄出差,我和妻子前去看他,他拿出5万美元说,出国读书,需要花钱,算我的一点心意。当时我确实不好意思收,再三讲,您有这这份心意,我就非常感激了,不需要给钱。今后如有可能,给她些项目支持。他听后带有感情地说:“别人有困难我还帮助,何况你呢?你若不收就是看不起我。”并又诚恳地讲道:“你年轻有为,做事一定要谨慎。今后如需花钱,我帮你批烟,千万不要找别人,避免出麻烦。”听后我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收下此款,并陆续找他给河北驻北京办事处批烟,从中得利。张铁梦在我做省政府办公厅的秘书时任“东租冀办”主任,我们相识并建立了较为密切的关系。1993年10月他挪用公款案被撤销并复职后,对我非常感恩,以我在京活动不便为由,为我购置了一部汽车,并在我妻子出国前送了一万美金。李某和我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青梅竹马、情深意切,按她所言我们的友情犹如曾经沧海难为水。在她1996年下海经商后,多次利用我的影响谋取利益,开始我真有顾虑,生怕由此而毁坏声誉,让她多从我的未来前程、综合利益上去考虑,做事要万分慎重,并曾回绝过她的数次请求。后来在听她叙述下海后的艰难经历时有种愧疚,对她未来的商旅生涯就有了鼎力相助的想法。后来帮她在京开办公司,并将省局廊坊培训中心的基建项目交由她联系有关建筑单位。当然也千叮万嘱,做事要切记周全。本以为谨慎有余、万无一失,殊不知已导致触犯刑律。最后当大笔资金存放在家中时,已不单有愉悦的感觉,而更感到是种沉重的负担。特别是随着党中央反腐败形势的不断深入,在全国各地陆续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后,更是惊恐万分,生怕由此而身败名裂。当李国庭被抓,听到中纪委调查我的风声后,内心深处十分紧张,曾闪过向组织如实交代的念头。但最终还是被所谓的“道义、名节、前程”所左右,使我丧失了一次极好的机会,直至3月1日被组织隔离审查。可以说,对我的查处,如果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但若发生在5年后,肯定会比这更严重。被审查以来,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的认罪态度是不好的,深知问题严重。开始也曾一度抱有侥幸心理,寄希望昔日的领导、朋友帮忙、说话,只要自己坚持,厄运就能过去。到后来,当感到“营救”无望,特别是专案组已掌握了自己的大量犯罪证据后,又是一种所谓的“名节、道义”占据了我的心理。总是想过去和我有经济往来的这些朋友都曾是友谊甚深,曾有过善意的相互帮助,如今自己已落了个悲惨的状态,牵连和影响他人实在是于心不忍,宁可以死相抵,也要在世上保全“名节”,可悲地把彻底坦白、认罪当成是贪生怕死,把所谓的“名节、道义”思想当成是一种优良的品格。这种极端错误的思想使我失去了许多立功的机会,也给司法机关办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问题交代的深入,我越感负罪沉重。我对不起生我养我、现已风烛残年、体弱多病的老妈妈。她一生向善正直,含辛茹苦地把我抚养成人,对我的未来寄予了无限希望,听到我被捕入狱的消息对她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沉重打击;我对不起年幼无知、聪明可爱的小儿子,他从小没有得到母爱,缺少亲情,对我的依赖性很强,在正需要爸爸关爱的时候却又失去了我。多少次我在梦幻中看见他在哭喊着找爸爸;我更对不起多年来教育我、培养我的各级党组织。参加工作以来,党和人民给予了我多少殊荣,我如此年纪就走上了正厅级领导岗位,是多少正直、比我有才华的人而没能得到的机遇,然而却在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面前,没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成了功名金钱的牺牲品,真是痛苦万分!在此我真切地向党和人民忏悔!向亲人们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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