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2016年5月12日)
时间:2019-03-14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6年5月12日下午,我院召开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我院新闻发言人李晓燕主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孙彩英处长出席今天的发布会答记者提问,来自省城14个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会议。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自2010年成立专门机构以来,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在认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探索关爱未成年人办案模式的同时,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体系

  成立专门机构,实行集中管辖。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2010年7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公诉三处”,实行集中指定管辖,对全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一审案件(依法由中级法院受理的除外)进行审查起诉。2012年9月更名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下简称未检处)。2013年8月增加审查批捕职责,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管理。

 

  加强制度创新,规范案件办理。检察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先后探索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等9项制度,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先后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等8家单位签发了《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分案、快速办理制度》《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关于共同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意见》等21份文件,规范全市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

   

  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情况检察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分析其犯罪主客观原因,为公正处理案件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依据。对于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委托山西(太原)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异地社会调查。截至目前,共审查、适用社会调查报告976份。

   

  落实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人权为保证涉罪未成年人有效获得法律援助,市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在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时充分告知涉案未成年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二是积极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工作对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为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在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切实保障援助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实行专项监督,维护诉讼权利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保障未成年人刑事特殊制度的落实,共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份,共同维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工作机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

  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实施犯罪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运用刑罚手段让他们有所畏惧,有所悔悟,有所遵循,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从2010年11月至2015年12月25日,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95件1755人,提起公诉724件1520人。共不起诉126名未成年人,再犯率控制在1.6%以下。

   

  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新型不起诉宣布形式。为使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市检察院创新不起诉宣布模式,完善不起诉宣布程序将专门化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纳入不起诉宣布环节中。同时,请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心理咨询师、团委、妇联的帮教人员、律师,与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家长共同参与,将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家长教育方法的指导加入不起诉宣布程序中。截至目前,共对3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新模式下的不起诉宣布。

   

  细化考察方式,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检察院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方式细化为三种:对在校学生,委托其所在学校协助考察;对本市户籍或外地籍在本市有监护条件的非在校生,委托所在社区(单位)协助考察;对外地籍在本市无固定住所、无监护条件、无工作单位的未成年人,委托特定的帮教企业协助考察。市检察院将太原某酒楼作为观护基地,由其协助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观护。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共依法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名帮教考察对象顺利完成企业帮教, 3名顺利分别考大学、中专和高中;2名在山西省青少年田径比赛中获得绩。

   

  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不诉帮教检察院以制作专门帮教卷宗的形式强化帮教工作,实现对不起诉未成年人一人一档。与市文明办共同招募了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咨询等专业的53名志愿者开展志愿帮教服务;邀请妇联、团委的同志及人大代表参加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统一组织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到少管所、敬老院参加帮教活动;组织集体观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片;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进行文化课的学习辅导等,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进行心理辅导,关注心理健康检察院未检处办案干警通过业余学习,全部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通过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及未检干警自身实践,共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96人次,其中犯罪嫌疑人89人次,被害人7人次,取得了较好效果。

   

  制发“检察官寄语”,彰显人文关怀检察在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发出检察官寄语,帮助其认识不良行为对社会、家庭、自身带来的危害,指出其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中存在的偏差以及生活、学习、工作、交友中的不足,鼓励其勇敢面对人生中的挫折,树立信心,尽早改过自新。截至目前,对123人发出检察官寄语

   

  三、延伸未检工作触角,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

  联合教育管理部门,预防在校生犯罪一是每年将在校生涉嫌犯罪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通报市教育局,建议其加强在校生犯罪预防工作。二是选派干警采用法制教育讲座、观看录像、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校园(社区)活动31次(含协助12355开展活动)。针对部分学校存在校园暴力的问题,进行专门预防活动。三是开展赠书活动,向全市中小学捐赠安全教育书籍近1200册。四是帮助被开除学籍的涉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在校生恢复学籍3人。

   

  联合文化管理部门,加强网吧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有的甚至出现部分不良未成年人在网吧聚合、过夜、产生犯罪动机、商量共同犯罪的情况,向市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适时督促、派员参加市文广新局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市文广新局已对市检察院建议的26家违规网吧给予了行政处罚,并将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监控。

   

  联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进行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我市三家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情况,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查处。该局进行调查核实后,依法对该三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并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预警通知书》,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用工监管。

   

  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设立了29个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并开展法制宣传,使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延伸,深入开展维权活动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法解决服务台转送的青少年维权案件,开展日常维权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能力水平

  市检察院未检共有成员5名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人,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4人平均年龄39周岁。市检察院未检处被省院推荐参加全国未检工作优秀团队评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未检工作联系点”。先后被评为山西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西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西省巾帼文明岗单位”“山西青年五四奖状集体1人荣获“首届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能手;撰写的《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之完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刍议》《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优化“四个环节” 让附条件不起诉成为涉罪少年的“矫正器”》等8篇理论调研成果被国家级刊物发表;工作做法先后中央、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近30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的联系与配合,在依法惩罚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努力使我市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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