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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8日在太原市

  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宁建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三比一创”活动为总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326人,提起公诉27673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24人,提起公诉209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297人,提起公诉5598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665人,提起公诉8712人。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总体部署,坚持惩防并举,努力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立查职务犯罪885件1138人,提起公诉801件1005人,其中大案684件,处级以上要案169人(含厅级18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或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总结上报。根据市委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对100多个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预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立足于“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在全省率先开通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平台,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66725次。举办预防专题讲座、警示教育1000余场,直接受众15万余人。

 

  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坚持以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理念为引领,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刑事诉讼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39件、撤案418件,依法追捕984人、追诉813人;335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131件,发回重审66件,其中高宣英强奸抗诉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对不当监管活动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156次;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665件;对66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审查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95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43件,提请上级抗诉11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71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11件。

 

  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守法律底线,保持法治定力,圆满完成了一系列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侦查、公诉等工作,并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社会稳控及舆情应对,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成功公诉了内蒙古自治区原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案,被告人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该案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我省的首起省部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案件办理情况受到上级机关高度评价。

 

 

  二、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稳步向好发展

 

  努力创优发展环境。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出台服务和保障城中村改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意见;编印并赠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等法律手册2万余册查办城中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57件123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61件1718人,提起公诉1539件2457人。依法妥善处理百余起民营企业涉嫌行贿案件及线索,促使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放下思想包袱、投身经济发展。经市委批准,召开全市行政、检察联席会议,就如何发挥创优发展环境合力,共同推进依法行政进行研究部署。注重改进办案方式,严格区分法律政策界限,努力实现既打击犯罪,又保护干事创业热情。

 

  突出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回应民生重大关切,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立案26人,查办相关渎职犯罪22件23人;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涉众型犯罪710件987人,提起公诉836件1422人,编印并发放《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宣传册,教育引导群众提高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93人;查办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1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95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00余万元。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群众涉法诉求,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行疑难复杂案件联合接访、听证制度,邀请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息诉工作。依法救助刑事被害人373人,发放救助金369万余元。市检察院办理的我省首例精神损害赔偿案——冉从明申请国家赔偿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诈骗等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利用网络走私象牙案。与团省委、社工服务中心签署“倾注爱心、重拾未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全省首次探索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注重青少年犯罪预防,开展“预防校园暴力专项活动”,万柏林区检察院建成全省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了319名员额检察官遴选等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切实做好职务犯罪侦查等机构人员整体转隶工作,有序推进工作交接过渡,完善衔接机制,努力发挥两大改革的叠加效应。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凝聚改革正能量,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首创专项法律监督报告制度。收集翔实案例,深入分析刑事侦查、刑事审判、刑事执行、未成年人犯罪侦查、民事行政诉讼等活动中存在的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原因,连续三年向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发出专项监督报告,同时抄报党委、人大、政协和上级检察机关,有效提升了诉讼监督的权威和实效。

 

  探索同步动态监督机制。出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命案办理工作规定》,探索参与命案现场勘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刑讯逼供和冤错案。推行命案主办检察官负责制,介入命案引导侦查159件,提出建议196条,批准逮捕期限平均缩短2天,审查起诉退补率下降40%。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公安机关探索设立侦查监督检察室,对侦查活动进行同步动态监督。

 

  严防冤假错案。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高度重视证据审查,对非法证据主动排除并同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瑕疵证据要求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196人、不起诉951人。

 

  努力提升司法文明水平。积极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发挥市检察院“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基地”优势,充分吸收司法文明研究成果,探索出以有效保障人权、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文明为重点的18项综合工作机制。省检察院组织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进行现场观摩,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创新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法制日报》以“喝茶工夫就能拿到所需案卷”为题,在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筑牢思想基础。举办道德讲堂24期,在系统内宣讲的同时,应邀外出巡讲50余次,《新华社内参》、《党建内参》等10余家国家级媒体进行了报道。注重先进榜样引领,清徐县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李洪达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迎泽区检察院冯磊入选“中国好人榜”。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首个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到市检察院视察时,对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清廉家风建设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以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开展业务技能比武及精品案件评选21次。推行人才培养双岗机制,7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8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注重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研究课题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应用理论研究一等奖。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检务督察和基层巡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任前谈话制度、警示谈话制度,逐级开展廉政教育谈话。通过明察暗访、严格执纪,不断深化和巩固纪律作风建设成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人。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迎泽区检察院、尖草坪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大力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高度重视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建成驻所监控对接系统、远程视频接访室等,市检察院被评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评查职务犯罪、不捕不诉、涉法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2545件。出台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对干预司法的行为形成有效制约。在全省率先出台检察业务专家列席检委会制度、检委会委员审查案件制度,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编发“检察专报”信息480余条。对人大代表提出的167条意见和建议逐一研究、认真办理并书面答复。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侦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在市政协的支持下,聘任20名政协委员担任特约民主监督员,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15件,参与公开听证会、答复会160人次。拓展检务公开深度和广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23条,公开法律文书5324件,举办“检察开放日”30余次,制作播出“龙城检察”电视节目44期,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60条,及时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和太原检察“好声音”。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三比一创”目标基本实现,共有85个集体、189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连续三年在全市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6年被评为全省检察工作示范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把好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在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中赢得公信。必须抓好主业。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扎实做好检察监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夯实根基。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扎实做好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打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必须勇于创新。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为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必须强化约束。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切实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必须狠抓落实。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所有这些,是我们通过艰辛探索取得的宝贵财富,需要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坚持、不断完善。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法治建设的愿景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工作实效和影响力还不够明显。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成效与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还不健全。新旧办案机制、检察权运行机制调适得还不到位,部分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跟上改革的节奏。四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强化。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领军型人才仍然缺乏。纪律作风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队伍的监督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全面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遵循“服务、监督、改革”三条工作主线,以加强检察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争创一流检察业绩,努力“两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树立太原检察新形象。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检察作为,积极服务保障“两个走在前列”和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推动经济稳步向好发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稳妥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更加注重保护创新成果、优化创新生态。强化精准监督,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动态化监督。严惩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枪涉爆、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制假售假、校园暴力、暴力伤医等犯罪,突出惩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高打击新型犯罪能力,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二、做强做实监督主业,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刚性和担当。坚守约束权力、保障权利的法治要旨,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推进法治太原建设。坚决纠正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和虚假诉讼、违法调解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与环保、国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强化督促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机关不移送刑事案件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统筹推进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

 

  三、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完成转隶工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探索员额制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进内设机构整合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监督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根据案件难易、刑罚轻重、认罪与否等情况,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检察队伍新面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从严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深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培育检察职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常态化检务督察,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针对司法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可能发生的廉洁风险,加强全员、全过程监管、指导,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以素能提升为核心,健全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素能培训体系,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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