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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闫爽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9-01-21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市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院党组会议2018年11月12日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任命:

 

  闫  爽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卢晓岚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雷晓武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指导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振梅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马  晖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范  勤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清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韩革萍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宋孔斌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小柯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  艳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驻太原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若彬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志峰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改秀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医保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宇宁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机要档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雁彬同志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同时免去:

  闫  爽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职务;

  卢晓岚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副处长职务;

  雷晓武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指导处副处长职务;

  王振梅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马  晖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职务;

  范  勤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副处长职务;

  陈国清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革萍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副处长职务;

  宋孔斌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小柯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科员职务;

  周  艳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政治协理员职务;

  杨若彬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申诉科科长职务;

  赵宇宁同志的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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