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小结

作者:迎泽区人民检察院 马晓青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201464611日,在中共绍兴市委参加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举办的“司法理念与办案技能提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现将学习情况小结如下:

在学习期间能够认真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把精力全部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了此次培训的任务。

通过对《刑事诉讼法贯彻情况》、《刑诉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应对》的学习,使自己对新刑诉法实施的成效。如何解决科学的人权保障的理念,新刑诉法对人权的司法保障。诉法目的的调整和监督,诉讼模式与职务犯罪的侦查等理论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和见地。对申请调查新证据难、质证难、辩论难,无罪证据采纳难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开拓了视角和思路。

通过对《检察权的配置》、《检察改革与检察制度发展》、《中国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的实践面向》和《检察制度改革》等课程的学习,使自己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目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有了进一步清醒的认识。这将是我国权力体系最重大的一项改革,将对我们国家的未来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改革开放35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财富呈几何速度快速累积,同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权力的作用不仅没有弱化,相反变的更为强势,甚至个别地方出现资本与权力相结合,侵吞社会财富的严重问题。司法维护社会公正的作用和权力受到某些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牵制和左右,出现了一些公民和企业的财产权力受到伤害,但法院不能受理和公正审判,以至上访、群访、甚至暴力冲突时有发生。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就是法院和检察院在人事安排、干部提拔、经费保障等重大事项上只接受中央和省一级法院和检察院的管理,法院和检察院在工作任务考核测评上,都与当地党委和地方政府不再有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形成了两大块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并存,并相互监督和和制衡的体系架构。法院依法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人财物和工作任务考核都与地方党委和政府没有关系,干预司法的问题将大大减少,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得到彰显,司法系统迈出了去行政化、去地方化重要的一步。

《决定》中更有深刻意义的是“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应当是司法改革的目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于司法相对独立是重大改革,所以当前“省以下”应该只是迈出的第一步,带有探索的意思,而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目的是明确的,就是形成相互独立、制衡和监督的行政和司法两大权力体系,这是我国六十年来首次在权力管理和构架体制上的重大突破,将深刻影响我们今后社会的方方面面。

上一篇文章: “司法理念与办案技能提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学习小结
下一篇文章:干事常怀四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