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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杏花岭】检律座谈-共商民行监督新途径
时间:2019-08-26  作者:  新闻来源: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作用,提高律师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知晓度,进一步畅通民事行政案源渠道,8月22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顺勇一行四人到山西瑞哲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交流座谈,山西瑞哲律师事务所主任申忠亮及其他律师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李顺勇就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和范围进行了介绍,对检律双方在业务工作中的交叉内容,如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以及涉及到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讨,并就相关案例进行了交流。

   申忠亮表示,通过此次座谈,开拓了思维,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各项业务内容有了详细了解,对涉及到这方面业务内容的案件将和检察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配合。参会员额检察官、律师表示愿共同努力,实现维护当事人利益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双赢、多赢、共赢。

   

  附件: 

  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1、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质上还是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同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4、新增一类: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探索检察机关与律师事务所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的沟通协商机制,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拓宽了民行案件的来源渠道,搭建起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与律所互相学习沟通交流的平台,推动律所在工作过程中指引当事人通过检察机关寻求救济切实解决问题,实现互相借鉴,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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