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环境治理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以来,晋源区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对辖区内发现的一起扬尘污染事件及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收到初步成效。
2月21日,《太原日报》第二版以《一电厂运灰通道扬尘污染令人忧》为题,对晋源区金胜镇石庄头村西口的一条乡间公路运送煤灰以及路旁无证煤场露天储煤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报道。获悉新闻报道后,晋源区院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对策,指定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反渎职侵权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污染重地调查核实,全面深入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掌握的情况,晋源区院立即向涉事单位国电集团太原第一热电厂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向区工商、环保、环卫等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同时,晋源区院向区政府提交了详细、深入的分析报告,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目前,国电集团太原第一热电厂已着手整改,相关职能部门也已行动起来。晋源区院将继续跟踪监督,对履职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将采取进一步法律监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