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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金才、钱红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9-10-11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被告人李金才、钱红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

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工作进展情况

 

今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宣判。被告人李金才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杜非非、钱洪等 23名组织成员以及被告人浦昱奇、薛怀佳等18名非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八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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