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徐县检察院就“3.9”失火案向清徐县法院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3.9”失火案为近年来清徐县发生的重大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过火面积达70.0867公顷,公益林受损达61.3067公顷,严重影响清徐县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案件发生后,清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清徐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办案组,并启动了引导侦查程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该院以最短的时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建飞;先后以引导侦查提纲、函的形式指导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证据;多次到清徐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沟通协调案件。最终,在刑事诉讼的基础上,该院提出了要求被告刘建飞承担公益生态林植被恢复费用2677005元及赔偿森林生态价值损失959676元的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为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对被告人刘建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刘建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的忏悔,愿意以自己最大的能力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该案的起诉,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更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清徐县检察院将以该案为切入点,认真以案释法说理,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努力为清徐县护林防火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