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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清徐】挥动公益诉讼的利剑 助力英烈权益的保护
时间:2019-04-08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以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重要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迅速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调查摸底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排部署。近日,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干警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了解清徐县境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具体情况,驱车前往清徐县烈士陵园和位于大山深处的清太徐抗日县政府所在地(东于镇洛池渠村)进行了实地查看。

   

   

  清徐县烈士陵园始建于一九五八年,烈士陵园安葬的革命先烈主要有抗日战争时期在白石沟根据地和清太徐抗日县政府所在地(东于镇洛池渠村)牺牲的烈士,还安葬有解放战争时期在晋中战役(集义大常为主战场)、解放太原牺牲的部分烈士遗骨。陵园全园占地15422平方米,烈士墓丘全部是水泥浇筑、青石镶嵌。烈士纪念碑,县团级烈士为汉白玉和大青石,其余烈士全部为青石碑,上面有烈士生前单位、籍贯、姓名、职务。清徐县烈士陵园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进行了几次大的维修。2011年,投资50余万元在陵园修建了革命烈士纪念碑,碑身镌刻“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碑座镌刻清徐籍革命烈士英名,以兹纪念先烈,教育后人。2015年,投资33万元对全部围墙400米重新修缮。2016年又投资13万元对烈士纪念碑主碑进行了修缮。目前,清徐县烈士陵园已被列为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德育基地”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检察干警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与当前护林防火工作有效结合经排查,未发现侵占、破坏、污损、乱涂乱画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及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等不良行为。所属地镇政府领导也向检察干警表态,要进一步清理周边环境卫生,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让英烈纪念场所干净整洁、庄严肃穆,让保护英烈的思想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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