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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让检察蓝在社会治理中闪光
时间:2022-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监督履职中发现,晋源辖区内早餐经营多数为小经营店、小摊点,部分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了解、不掌握,安全意识淡薄,为使制售的油条、包子卖相好、口感佳,按照传统工艺,完全依靠经验在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添加含铝泡打粉、食用明矾,导致油条、包子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长期食用会造成食源性疾病,危害公众身体健康。为进一步规范早餐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联动,多举措全方位推动行业规范,强化食品安全领域诉源治理。

  01 “普法+技能”培训 

 

 

 

  2022年8月31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培训,辖区内近30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培训会针对早餐制售过程中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多种常见现象,各种小麦制品、油炸类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详细地讲解。 

 

 

 

  同时,邀请太原技师学院专家对使用无铝食品添加剂制作油炸食品的新型制作工艺及配方进行讲解和现场演示,提升食品制作技艺。

  02 公益宣传引导 

  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以“食品安全标准+违法犯罪案例+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手册,向辖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者发放,规范引导生产经营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诚信自律。

 

 

  03 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 

 

 

  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食品安全培训机制等方面的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检察建议具体可行,将积极整改落实,为营造健康食品安全环境共同发力。

  下一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理念,推动系统整治行业共性问题,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安全法律宣传,引导形成行业自律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检察蓝在社会治理中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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