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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晋源】检察听证助推精准监督 提请抗诉维护合法权益
时间:2021-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指令晋源区人民法院再审。

  孟某斌与于某柱、太原市晋源区某食品有限公司、于某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检察官经调阅一审案卷审查,认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形。针对该案审理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情形,晋源区院进行了公开听证,经听证员独立评议后,一致认为区人民法院在没有穷尽送达方式的情况下,就采取了公告送达,导致于某丽未向该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而被判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剥夺了于某丽的辩论权利。后晋源区检察院以该案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为由提请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提出抗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作出裁定指令晋源区人民法院再审。

  本案的成功办理,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通过公开听证,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借助外力,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优势,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晋源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检察听证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将听证工作做实,从刑事、民事、行政到公益诉讼,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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