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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源区院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2021年8月24日,16周岁的小宇(化名)在留宿朋友小超家中之际,窃取苹果手机一部。经审查,晋源区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委托专业帮教机构对小宇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帮教。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小宇在父母离异后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小宇,导致小宇长期脱离监护人监护独自生活,父母监护缺失是导致小宇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为保证取得最佳帮教效果,真正达到挽救小宇的目的,晋源区院依法向小宇的母亲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公安机关及家庭教育专家到场见证、配合督促。9月9日,宣告仪式在晋源区院听证室举行。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在会议开始之前,所有在场人员均签署了《保密承诺书》。“小宇刚刚年满16周岁,本应坐在教室里学习,由于你监护缺失、关爱缺位、疏于管教,未充分履行法定监护人职责,对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本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承办检察官向小宇的母亲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加强对小宇的管教,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随后,侦查人员对小宇进行了深刻教育,希望他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认真悔过,不要再触碰法律底线,学习一项技能,早日回归社会。家庭教育专家也对小宇的母亲进行了专业辅导,帮助小宇的母亲掌握正确的沟通、教育方式,希望母子二人能消除心中的芥蒂,敞开心扉多交流,让小宇回归正常成长轨道。

  经过沟通,了解到小宇现在依然有上学意愿,并对汽修专业感兴趣,小宇母亲也表示希望孩子能回到学校读书。宣告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立即与该院观护帮教基地太原某学院取得联系,将小宇的情况告知了该校负责帮教的老师,希望学校能尽快为小宇落实入学事宜。经过多番沟通联系,在中秋节前夕,接到了学校打来的电话,小宇可以上学了……2021年9月22日,在晋源区院未检干警的陪同下,小宇走进太原某学院,成功办理了入学手续。

  这是晋源区院首次向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是该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的生动写照。晋源区院将进一步完善“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背后监护不力的难点问题,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最后,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给予孩子温暖而踏实的陪伴,坚强而有力的保护,让关爱不缺席,监护不缺位,让每一朵祖国的希望之花都能在爱的滋养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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