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基层动态 · 晋源】检察院支持起诉 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时间:2020-09-03  作者:  新闻来源:晋源检察 【字号: | |

  近日,晋源区院支持起诉的太原市清徐县孟封镇西营村村民李某恒等1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开庭调解,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参与法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市劳务有限公司、赵某明共同支付李某恒等19人的劳动报酬共计428430元

  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期间,李某恒等19名农民工经夏某军介绍,在由赵某明承包的一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赵某明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款项455433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后李某恒等人向人社局等部门多方求助无果,无奈之下向检察院寻求帮助。晋源区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意识到此案能否妥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安抚农民工激动情绪的同时,随即与晋源法院立案庭进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本案案涉工地在晋源辖区范围内,且第四被告太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是太原市晋源区健康东路42号,符合起诉及受理条件,晋源区法院对该案依法予以受理。

 

 

  2020年8月13日,晋源区检察院向晋源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李某恒等人及其代理律师沟通交换意见,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掌握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并多次参与调解,释法说理,并向赵某明等被告讲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法律后果,尤其是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对欠薪行为惩戒的规定,使赵某明等被告深刻认识到了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仅在一周之内就有力地促成双方对支付拖欠工资的形式和时间达成了调解。

 

 

  2020年8月21日,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李某恒等19名农民工拿到了久拖未付的工资,双手捧着追回的工资,农民工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不善言辞的他们将其对检察机关的诚挚感谢化成鲜红的锦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依法监督心系人民”,终于为这场追讨薪资的“持久战”画上圆满句号。

 

 

  长期以来,农民工欠资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能否顺利拿到工资,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有义务支持和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下一步,晋源区院将继续关注民生热点,广泛开展宣传,优先办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案件,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拓展支持起诉职能。同时,积极推动建立检法联动机制,共同为当事人提供调解平台,积极释法说理,切实保障案件执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化解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030024
值班电话:0351-8723800 举报电话:12309
主办单位: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