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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迎泽】迎泽区院多举措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 倾力打造“企业门口的检察院”
时间:202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迎泽区院立足检察职能,多举措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尤其是疫情发生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一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精神,尽心尽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被企业家们称赞为“企业门口的检察院”。 

  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2019年共批捕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及财产权犯罪案件19件22人,起诉20件27人,努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检察长出庭公诉现场

 

  进一步完善日常联络机制,畅通民营企业家对司法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互动平台,全天候听取意见建议。扩充原有检企交流微信群,在原有的基础又邀请百余位企业家入群,定期安排检察官进行法律法规解读,发布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例,“以案释法”。共发布信息300余条,为民营企业家点对点法律咨询73次,切实打造“企业门口的检察院”。

 

“检察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

 

  请进来走出去,监督沟通“零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20余人来院座谈、参观,让他们零距离地了解检察工作运行情况,感受检察官的日常工作状态,从而使更多民营企业家了解检察院、理解检察院、支持检察院工作。主动深入企业。疫情期间,检察长陈加林率队前往山西绿色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包联帮扶重点企业进行调研,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加大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送法入企,精准普法。着重在“精准”上做文章,使法治宣传接地气、顺民意、暖民心。准确把握企业家法律需求,精选出“魏某、郑某以租代购合同诈骗案”、“高某职务侵占案”、“郭某、刘某销售假酒案”等各类涉民企典型案例,专门成立宣讲组,深入企业宣传,通过典型案例PPT、微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做到了按需施策、按需普法、精准普法。同时利用“迎泽检察”公众号向企业家及辖区群众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检企交流微信平台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掌握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权,迎泽区院成立以检察长陈加林为组长的“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调研摸底工作,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先后走访11家民营企业,开展法律需求意愿调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弄清企业家的迫切需要,例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哪种情况可以不批捕、不起诉”、“如何准确区分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等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陈加林检察长前往区重点项目调研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落实高检院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一条标准”,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最大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2人,其中,太原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2019年度精品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十大精品典型案例”。 

  二是提高检察官办理涉民企案件能力。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检察官学习最新涉民企法律法规,讨论涉民企案件新问题。例如,学习了2019年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掌握“假药新定义”,做好新旧法律过渡期间案件的办理;建立学习平台,检察官们定期就所办理涉民企案件进行经验交流和研讨,提高办案水平。 

 

内部培训

 

  三是形成保障合力。在认真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协同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过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企业权益。复工复产过程中,不少企业面临疫情造成的劳动纠纷、合同违约、时效超期等法律纠纷问题。民行检察部门想方设法主动为企业送上法治礼包,助企业轻装上阵。

   

  来源:迎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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