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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阳曲】阳曲县院跟踪纠正一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违法行为
时间:2020-04-02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阳曲县院第二检察部对本县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察,并全程跟踪监督纠正一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违法行为。

  3月26日,阳曲县院干警深入黄寨镇司法所,通过查阅该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并向该所了解核实等方式,发现该所对接收的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存在既未为李某确定矫正小组、未到其家中走访、也未到医院了解其身体状况和治疗情况等问题,阳曲县院随即向该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3月31日,阳曲县院会同县司法局、黄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到官圪垛村李某的住处进行了走访。经了解,李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迎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因患尿毒症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家中仅有丈夫照顾其,因夫妻二人年老患病,无任何经济来源,享受国家低保政策,李某患病多年疼痛难忍,时有轻生念头。得知这一情况后,阳曲县院干警随即对李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战胜疾病、重塑人生的信心,并要求司法所迅速成立由司法所所长、村委会负责人、家庭成员等在内的矫正小组,明确各方责任,做好李某监督管理、生活保障、心理辅导工作,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后又到了李某接受治疗的阳曲县人民医院,查看了李某病历、诊断报告,并向主治医生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阳曲县院要求司法所要定期与医院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李某治疗进度,并督促其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材料,随时掌握其治疗进展情况,适时调整矫正方案,以确保矫正效果的实现。

  通过此次全程跟踪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行为,阳曲县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既强化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又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来源:阳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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