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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清徐】清徐县院创新食药环类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办理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时间:2020-03-30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之一。在司法实践中,清徐县院发现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由不同部门的不同检察官承办,因工作理念、方法和办案要求存在明显差异,导致实际中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向专业化、精准化迈进,清徐县院借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契机,将与公益诉讼工作联系紧密的食品药品环境类刑事案件调整至第三检察部办理,创新建立食品药品环境类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由同一检察官办案组一体办理机制。由同一办案团队围绕指控犯罪、公益损害、是否需要提起民事或者行政公益诉讼同步开展审查、调查,通过整合办案力量、重构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着力打通公益诉讼工作的“肠梗阻”。

 

召开联席会议

 

  2019年6月28日,清徐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查获李某无证非法屠宰来源不明且未经检验检疫的羊。食品安全无小事,且案发期间正值二青会召开在即,为避免造成恶劣影响,清徐县院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第三检察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月3日,清徐县院与清徐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促成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同时明确了下一步侦查取证的方向。清徐县院于8月26日,批准逮捕李某;9月14日,通过正义网公告对李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于10月8日移送审查起诉。清徐县院于10月24日对李某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承担对该批羊肉制品无害化处理费用1.1万元。12月10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2万元,支付无害化处理费用1.1万元。

  通过本案的办理,清徐县院同时发现清徐县农业农村局在工作中还存在监管不力、监督不严的问题。2020年1月3日,清徐县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积极整改,举一反三。3月1日,该局书面回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多措并举,全面整改,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清徐县院积极开展机制创新,通过实施食药环类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办理机制,打通公益诉讼工作的“肠梗阻”,既办理了刑事案件,有力的打击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又办理了附带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还办理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履职能力,成功实现了“一事三案”办理,极大的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创新机制,实现共赢 

 

  2019年,清徐县院第三检察部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食药环类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5件,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7件7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办案质效名列前茅,被市院评为公益诉讼工作先进集体。

  2020年,清徐县院将继续发挥食药环类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办理机制的优势,坚定信念,砥砺前行,全力以赴抓好公益诉讼工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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