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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 晋源】一场特殊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
时间:2020-03-19  作者:  新闻来源: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晋源区院第四检察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检工作和防疫工作两不误。

  

 

  近日,晋源区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就涉嫌抢劫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刘某某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不同于以往,现场只有检察人员和帮教老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刘某某、被害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公安民警都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形式新颖但不失严肃。 

 

 

  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宣读《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征询了各方的意见。承办检察官要求郭某某、刘某某在附条件考察期间内,定期在“静芳工作室帮教平台”主动报告生活、学习表现,身体健康情况及出行动向。同时,检察官、公安民警和帮教老师对郭某某、刘某某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希望他们珍惜机会、认真反省,并引以为戒,在以后生活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两个孩子纷纷感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通过这次教训一定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深刻反省,保证在考察期内一定完成帮教任务,家长们也深深感谢检察官对孩子的教育和挽救。 

  宣告结束后,晋源区院通过邮寄方式与郭某某、刘某某签订为期10个月的帮教协议书,为两人制订个性化观护帮教方案,确保顺利完成附条件不起诉考察。 

  疫情期间,晋源区院充分将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到实际办案中,疫情防控及办理案件同时抓、两不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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